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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造贩毒500公斤资金370亿,被转移的毒资会被追缴吗? 2023-08-20 13:54:51  来源:观察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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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四川禁毒1号”案件一审公开宣判,该案共涉及王先福、唐晓波、刘吉林、唐仕富、李虹俊、李永东、王银林、王建国等涉44名被告人、5个重大系列毒品案件。

截止案发,被告人王先福、唐晓波共同组织实施贩卖、制造毒品六次,其中2017年至2020年贩卖、制造毒品数量约543.4035千克;2020年被告人王银林与王有力、王光等人共谋制造、贩卖冰毒约15千克;被告人唐仕富、李虹俊制造、贩卖冰毒约504.7035千克;被告人李永东制造冰毒约504.7035千克。被告人王建国制造、贩卖冰毒约62千克,被告人邱凯制造、贩卖、运输冰毒约62千克。被告人王正勇帮助唐晓波洗钱2396.42万元,李素兰帮助王银林洗钱2529.75万元。上述被告人所制造毒品大部分已贩卖、流入社会,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,造成极大社会危害。

判处王先福、唐晓波、刘吉林、唐仕富、李虹俊、王建国共6名被告人死刑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李永东、林小玲、王银林、王有力、王光、邱凯、陈仁明、舒建共8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王有东、代安、唐明友、肖代君、黄仁义、陈园国、曾远勇共7名被告人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其余被告人被分别判处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相应财产刑。

制造贩卖毒品500多公斤,交易资金370个亿,但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个人无任何资产,显然是早就转移给了家人子女。那后续这些毒资会被追缴吗?怎么追缴?法律有明确规定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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